Saturday, August 26, 2006

当爱情成为一种习惯

见到一位很旧很旧的朋友。是在二十多岁时候认识的人。 一起在街上走,买些零碎东西,吃点饭,互相都不用客气。要去的店也都差不多。 忽然想起一句话,“二十三岁之后认识的人,就没有可能知道你所有的人生了。”所以有种说法说,二十三岁是最好的结婚年龄。 在此之后,你就永远无法跟对方说清楚,在你过去岁月里的所有细节与瞬间。 然而,我们究竟有没有必要让对方知道一切? 如果走到一起的那一刻,互相都还留有很多的未知部分,那么在相当长的时间内,因为新鲜感,还可以保持一段激情。 当互相都已知道得七七八八,是不是还会两不生厌。 不知道。 如果,如果。当我们开始期待如果,是不是就是老了。

5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聪明就是激情的源泉------迅弟儿

aki said...

激情过后,有默契的两个人就会还在一起。
但是如果对方是要强求激情,或者事事追问的人,恐怕就很难继续。

命中之人,到底是有没有的。我是相信他的存在的。很多时候,要等过去了才知道。
只是当时已惘然。

aki said...

不要说我聪明啊,我喜欢的是那种有少少的,原始错误的,小小漏洞的人。希望自己看起来是不要太精明才好。

Anonymous said...

晕~原始错误的,小小漏洞。你这个回答让我无地自容。

aki said...

够原始的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