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September 08, 2006

向左走,向右走

在很久很久以前,痴迷过电玩。 有一台掌中Game Boy,当时还只有黑白的那种。玩的游戏只有两个。 一个是传统的Tetris,即俄罗斯方块。最单纯而经典的游戏,各种形状的方块,把它们层层累积起来,不留空隙,排满的那一行就会消失,算作分数。如果敢于冒险,可以留一个坑,然后四行一下子消掉,这样分数会很高。 分数的位数是几位不记得了。只知道不久之后,炉火纯青,打穿了所有位数,只有一排9999···。就到了尽头,再无变化。 另一张卡,是风靡一时的Mario,马里奥叔叔。一顶野球帽,一撇小胡子,鬼鬼祟祟的表情。记得它的分数,是吃一个圆溜溜的小花蘑菇去赢得。马里奥叔叔的腿很短,总是追也追不上。那个也曾经打得不思寝食。因为当时还没有记忆功能,一旦关掉,前功尽弃,又必须从第一关打起。 马里奥很有人气,以至于后来推出了坏马里奥。更加心怀鬼胎的一张脸,却是好玩得很。 后来又买了一架任天堂的Fami-con。主要玩一个Donkey Kong的游戏。主角是一只大猩猩。玩得好,会有一只扎着金色马尾辫的女猩猩来作伴。敌人主要是戴着头盔的鳄鱼,只可以跳起来踩,不可以被它顶个正着。还有是穿山甲,可以拎起来砸,也要小心不被它的尖嘴巴戳到。 女猩猩的武器是辫子,转得生风。所向披靡。 如果不慎,猩猩会变成鳏夫或者寡妇。“鳏夫出蛆,寡妇开花”,玩着游戏,想到这些老话,笑得忘乎所以。如果多得点分数,还可以把情人从一个大木桶里救出来,照旧结伴前行。 当时最好的游戏房,在伊势丹顶上,吃钱比买衫还快。 拿手的是对打。拳打脚踢。很多按钮的组合,可以使出意想不到的绝招,看客常常围了一大堆。单纯地靠力气,把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击倒在地,并嘲笑着数: 一,二,三···是件极过瘾的事情。现实中恐怕一辈子都体会不到。 还有打得最好,几乎可以免费的,是赛车。没有驾车执照的时候,开得比现在好。也许是本能的条件反射,知道危险的代价之后,就有了旁骛。 玩游戏的岁月,挥霍着青春。以为来日方长,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做正经事。 不是玩物丧志。应该说,是没有志,才不知道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,要和谁过着未来的日子,是不是愿意脚踏实地地生活。 在长大之后,又发现我们概念里的正经事,就是用来吃饭的事。而自己一直认为,自己是一个纯粹的以感性去看世界的人。那些个心潮澎湃,早已钝然。敏锐的感觉,也渐渐磨成光滑。 而我还是顾自以为,一切的一切,都象游戏机上那个Reset的键,轻轻一按,就可以回到从前。 忽然想起一部电影,是迈克·道格拉斯的《The Game》。 他是一个富翁。应有尽有。在他生日之际,好友们和太太约好送他一件珍贵礼物。 礼物还没有收到,忽然他的周围起了翻天覆地的变故。公司倒闭,身无分文。太太和朋友都对他视同陌路。还不时地有人要他的性命。于是他弄得狼狈不堪,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候,周围响起了欢笑声,所有的人,合作演了一场戏,只为了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。 是的,如果一切只是梦一场。如果分手只是演戏。如果所有选择,就像电玩上的A course和B course ,那么,人生是不是就不那么珍贵了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我没有玩过。

aki said...

这种东西,和上网一样,不搞也就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