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09, 2018

我愛新宿

和一個五年前的男友未滿之人吃飯。我們都說心態和五年前大有不同。當時,剛剛單身不久,總覺得單身是一種欠缺的狀態,是不完美的,而急著要去完善它。時至今日,我能養家糊口,搬運重物;他能夠買菜下廚,洗衣打掃。我們都已經成為完結的存在,不再欠缺,於是我們就像多年的好友一樣,淡淡地吃飯,熱烈地談工作的新內容,偶爾還可以扮一個比較醜的鬼臉。很喜歡這樣的關係,或許我是不適合結婚的,也不適合曖昧。其實我就是一個永遠的紅顏知己,男人談新技術,我會聽得津津有味。對電視劇完全沒有感覺。當然時尚還是蠻喜歡的,但能坐下跟我聊聊的男人,大都品味也不會差。不管人本身長相如何,都是得體舒適的。
那麼我是否要從這樣的男士中刻意篩選一個出來作為愛情伴侶?如果說多年前我曾經感覺自己是一個半圓,那麼現在我是一個圓了。所有靠近來的男士,都似乎只是切線。
下著濛濛細雨的夜晚,我們走在新宿的南方陽台,分頭去各自回家的電車月台,笑一笑,擊了一下掌。永遠的男朋友,女朋友。
照片是在六本木,那天我去錄音。讀了一份枯燥的稿子,拿了很多錢。因為說好晚上一起吃飯,所以餓著肚子,錄音的時候肚子咕咕叫,有好幾個地方都有重新錄。這種時候越是喝水,肚子越是叫得歡快,實在是無奈。南方陽台正在裝修,我們都說迷路了。新宿是一個永遠都在跑步的街區。

2 comments:

pearl said...

很久没看到你更博了,一切都好吧。默默关注的读者

aki said...

謝謝你哦。真讓人感動!這個時代,已經很少有人願意閱讀了。有很多故事來不及寫就過去了。